成績單是留學生辦理國外學歷認證的一個重要材料,根據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國外學歷認證的評估標準,要求留學生提供需認證學位的完整的正式的成績單眼見,如果涉及到合作辦學,還需要提供國內國外雙方院校的成績單,且必須提供正式成績單,如果無正式成績單,還可以提供網絡打印件的成績單,但同時需提供網上查詢路徑、用戶名及口令等信息。
成績單的開具時間必須在學位授予后,成績單上有簽字或加蓋公章。如果成績單上存在轉學分,若未標明轉學分轉自何院校,還需要補交學分轉自何處的證明。如果轉學分在境外獲得,則必須同時提供該時間國外學習的護照及簽證,若在境內獲得,計劃內招生需提供退學證明、肄業(yè)證明或畢業(yè)證書,計劃外招生,應了解中外雙方詳細的辦學信息后確定是否能認證。